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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關于開展2017年度環評審批工作質量核查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生態環境保護局(海洋國土資源規劃環保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局: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環環評〔2018〕11號)及我廳年度工作計劃,為檢查各市縣環保部門環評審批行為的合法性和審批結果的合規性,加強對市縣環評工作的監督指導,提高環評審批水平,我廳決定組織開展市縣(區)2017年度環評審批工作質量核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主要檢查各市縣(區)環保部門2017年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書)的質量,每個市縣(區)核查3-6個項目。核查項目名單見附件。
二、核查內容
(一)審批行為和審批程序的合法性。
各級環保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環評文件分級審批和分類管理名錄有關規定,環評文件的審批是否在本級環保部門的審批權限之內;專家審查和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環評審批文件是否合法合規。
(二)審批結果的合規性。
1.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政策、規劃及規劃環評的要求。
2.建設項目是否符合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標準要求,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措施是否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
3.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有無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
4.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有無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礎資料數據是否真實,評價內容是否全面,標準選用是否準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是否明確、合理。
三、核查工作要求
我廳將組織省內外相關專家組成專家審查組,對各市縣(區)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進行核查。
(一)報送要求。請各市縣(區)環保部門于5月18日前將本級及所轄區級環保主管部門被抽查到的項目環評文件存檔檔案報送我廳。
(二)核查時間。省廳專家審查組于6月30日前完成對抽取環評文件的核查。
(三)7月15日前,省廳向各級環保部門反饋核查意見,對發現重大審批問題的環評文件提出處理建議。
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廳環境影響評價處 蔣春蘭
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任小玉
聯系電話:65236072、66706188
附件:市縣(區)核查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清單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2018年5月8日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關于開展海南省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規范管理檢查工作的通知
相關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環境保護部令第36號),為落實《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的通知》(瓊環評字〔2017〕18號),我廳決定開展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規范管理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2017年在我省有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業績的環評機構。
二、檢查內容
(一)2017年工作情況。主要檢查環評機構2017年工作情況,委托合同簽訂情況,環評文件檔案管理情況,環評機構環評工程師人員從業情況,環評機構是否存在外單位“掛靠”人員、已調離人員或其他應報告的人員變化情況,以及實際在職的環評工程師是否滿足資質條件等。
(二)環評文件質量情況。以檢查環評機構2017年度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為主。2017年在我省有工作業績的環評機構均須報送2017年編制完成的環評文件清單,每家環評機構抽查2份環評文件(由我廳隨機抽取)。
三、檢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集中核查。由我廳組織專家對各環評機構隨機抽取的2017年度環評文件編制質量進行集中評審。
(二)現場檢查。我廳將組織省環境科學研究院評估中心工作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檢查組,對環評機構和相關建設項目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三)請相關環評機構于5月20日前將本單位2017年我省各級環保部門受理的環評文件清單(見附件)以及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環評文件編制委托合同復印件報送至我廳環評處。
(四)對現場檢查和集中核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廳將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及我廳《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與通報。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2018年5月8日
(聯系人:韓泳,聯系電話:65236072;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