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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金塔聚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0噸5-溴甲基吡啶-2,3-二羧酸甲酯三甲胺鹽及副產品生產線和硫酸鈣技術改造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年產200噸5-溴甲基吡啶-2,3-二羧酸甲酯三甲胺鹽及副產品生產線和硫酸鈣技術改造生產線項目;
建設性質:擴建;
建設單位:金塔聚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甘肅省金塔縣北河灣循環經濟產業園化工區內,項目在原有廠區內建設,廠址中心經緯度坐標為(東經99.060091、北緯40.320302)。
占地面積:本項目在原有廠區內建設,不新增占地面積。原有廠區占地面積66667㎡(約100畝)。
本次驗收范圍:200噸5-溴甲基吡啶-2,3-二羧酸甲酯三甲胺鹽及副產品生產線和硫酸鈣技術改造生產線及其附屬設施。
公示時間: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2日(20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附件1),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專家意見(附件2)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邱總
聯系電話:13337804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