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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永登縣熱力公司組織召開了永登縣城區清潔能源供熱改造項目(二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驗收組由建設單位(永登縣熱力公司)、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甘肅藍清綠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組認為,永登縣城區清潔能源供熱改造項目(二期)各項污染防治設施已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各項污染物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驗收調查表調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設完成了大氣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以上污染防治設施可滿足項目運行需要。綜上所述,永登縣城區清潔能源供熱改造項目(二期)符合國家及省上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建設單位基本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制度,環境保護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批復的要求,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以及《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依法將該項目驗收報告及驗收意見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如下(具體詳見附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永登縣城區清潔能源供熱改造項目(二期)涉及的全部內容,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鍋爐房(3號供熱站:2臺WNS14-1.0/95/70-Q型燃氣熱水鍋爐;6 號供熱站:2臺WNS7-1.0/95/70-Q型燃氣熱水鍋爐;10號供熱站:2臺WNS14-1.0/95/70-Q型燃氣熱水鍋爐;9號供熱站:2臺WNS14-1.0/95/70-Q型燃氣熱水鍋爐;)、輔助工程及其涉及到的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年7月,永登縣熱力公司委托安徽三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20年10月27日,取得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永登分局環評批復(蘭永環審〔2020〕042號),并且取得蘭州市生態環境局下發的排污許可證。
二、驗收調查結果
1、廢氣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來源于鍋爐運行時產生的燃燒廢氣,其主要污染物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由監測結果可知,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2、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鍋爐排污,生活污水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城市管網,最后進入永登縣污水處理廠;鍋爐排污主要是鍋爐排水,為清潔廢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網,進入永登縣污水處理廠。其出水水質可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綜上所述,該項目對周圍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鍋爐房機械設備運行噪音,噪聲源強在70~90dB(A)之間。經實際調查,項目設有一座磚混結構的封閉式鍋爐房,磚混結構,高噪聲設備均布設在該鍋爐房內對固定設備采取了基礎減振等措施。通過采取以上等措施,項目廠界四周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軟水制備過程中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項目廢包裝袋由工作人員集中收集至鍋爐房內設置的垃圾收集桶內,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理;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離子交換樹脂不屬于危險廢物,按照一般固廢進行處置。
三、公眾查閱相關環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內,公眾可以在項目公示網站查詢本項目情況。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調查的對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征求公眾的主要意見包括當地環境質量現狀,對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運營對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對工程建設的態度以及其他意見和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向建設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六、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永登縣熱力公司
聯系人:包勇
聯系電話:15101263676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5日
附件:1-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