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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2日,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城市供熱服務站組織召開了肅北縣供熱站除塵、脫硝設施升級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城市供熱服務站)、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甘肅藍清綠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組認為,肅北縣供熱站除塵、脫硝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各項污染防治設施已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各項污染物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驗收調查表調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設完成了大氣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以上污染防治設施可滿足項目運行需要。綜上所述,肅北縣供熱站除塵、脫硝設施升級改造項目符合國家及省上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建設單位基本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管理制度,環境保護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批復的要求,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以及《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依法將該項目驗收報告及驗收意見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如下(具體詳見附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肅北縣肅阿路以西物流園區西側400米處,拆除供熱站現有陶瓷干法和麻石水浴除塵器,新建兩臺布袋式除塵器,同時對現有SNCR脫硝系統進行改造,建設自動化控制SNCR脫硝系統。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城市供熱服務站, 與2020年6月17日對《肅北縣供熱站除塵、脫硝設施升級改造項目》進行了登記備案,備案文號為:202062092300000043。
二、驗收調查結果
(1)水環境:
本次驗收不涉及廢水。
(2)大氣環境
項目對無組織廢氣、氨,有組織:顆粒物、氮氧化物進行了監測,由監測結果可知監測結果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廠界無組織濃度限值要求;項目顆粒物、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濃度測結果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
(3)噪聲
通過監測,項目噪聲廠界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晝間60dB,夜間50dB)的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固廢主要是除塵灰,除塵灰灰渣庫暫存后外售于建材企業。
三、公眾查閱相關環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內,公眾可以在項目公示網站查詢本項目情況。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調查的對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征求公眾的主要意見包括當地環境質量現狀,對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運營對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對工程建設的態度以及其他意見和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向建設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六、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城市供熱服務站
聯系人:顧主任
聯系電話:13993715064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0日
附件:驗收意見.pdf
肅北縣供熱站除塵、脫硝設施升級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