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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門市鴻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硅酸鈉純堿干法工藝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已編制完成,現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004號),對玉門市鴻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硅酸鈉純堿干法工藝生產線項目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征求公眾對項目的意見。
一、建設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年產20萬噸硅酸鈉純堿干法工藝生產線項目
建設單位:玉門市鴻鵠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及規模:年產20萬噸硅酸鈉純堿干法工藝生產線項目位于酒泉循環經濟產業園內,項目新建生產車間4座,單層,每座生產車間工設2臺馬蹄焰爐窯,每座生產車間建筑面積為2740.25m2,年產硅酸鈉20萬t。同時配套建設相關公用、輔助工程及辦公生活設施。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酒泉循環經濟產業園內,項目中心坐標為E:97°53'50.68",N:39°47'44.20",占地面積為33290.862m2。
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所需資金全部由企業自籌。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響
(1)大氣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分析
①煤氣燃燒廢氣
項目運營過程中年消耗煤氣量為3000萬m3,廢氣產生量為72000×104m3/a,煙塵產生量為16.0t/a,氮氧化物產生量為25.8t/a,SO2的產生量為7.694t/a,項目擬新建4座封閉車間,每座車間設2座馬蹄焰爐窯,每4座爐窯采用1套SCR脫硝(氮氧化物去除率80%)+布袋除塵器(顆粒物去除率99.5%)+雙堿法脫硫(脫硫效率90%)設施處理后經60m高排氣筒達標外,經處理后廢氣中污染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量分別為顆粒物:0.11mg/m3、0.08t/a,SO2:1.069mg/m3、0.769t/a,NOx:7.17mg/m3、5.16t/a,排放濃度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中表3中排放標準限值,項目運營期煤氣燃燒廢氣環境影響較小。
②原料配料粉塵
項目配料工序粉塵產生量共計為1.545t/a(0.475kg/h),配料機設置在室內,通過在配料區設噴霧抑塵器以及粉塵自然沉降,粉塵70%降落到生產區周圍地面,可以清掃收集,少部分無組織逸散,無組織排放量約0.463t/a(0.142kg/h),廠界無組織粉塵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限值1.0mg/m3。
③進料粉塵
項目運營過程中進料粉塵產生量為0.875t/a(0.331kg/h),物料含水量為7.56%,70%降落到生產區周圍地面,可以清掃收集,少部分無組織逸散,無組織排放量約0.263t/a(0.0994kg/h),廠界無組織粉塵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限值1.0mg/m3。
(2)廢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響分析
產品冷卻水及脫硫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A級排放標準限值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項目運營期廢水環境影響較小。
(3)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廢水水質較為簡單,正常狀態下,由于項目具有有效的防雨水沖刷及防滲措施,對當地地下水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在事故狀況下,應及時對破損的設施進行維修,防止繼續滲漏,在及時采取措施后,其對當地地下水環境的影響有限,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4)固廢處置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固體廢物、生活垃圾。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布袋除塵器捕集粉塵、脫硫渣,布袋除塵器捕集粉塵定期收集后清運至相關部門指定地點,脫硫渣定期收集后作為副產品外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清運至玉門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本項目擬采取的固體廢棄物做到分類收集、分別處置,處置率達100%,對環境影響小。
(5)噪聲防治措施及影響分析
本項目對各類噪聲設備分別進行隔音、基礎減振、安裝消聲器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維護和管理,經過噪聲治理,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本項目運營期對區域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土壤污染主要來源于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煤氣燃燒廢氣、原料配料、進料粉塵,通過預測可知,項目運營過程中顆粒物、SO2、NOx等污染物第周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①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但是在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故障情況下,煤氣燃燒廢氣中顆粒物、SO2、Nox向大氣環境中的排放量增加,廢氣中污染物沉降到土壤環境中的量增加,加大了對土壤環境的危害。
因此在項目運營過程中應加強環保設施的維護,確保環保設施運營正常,正常情況下,項目運營過程中廢氣污染物對周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②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運營過程中廢水主要為產品冷卻用水、脫硫用水和生活污水,產品冷卻及脫硫工序產生的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A級排放標準限值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正常情況下項目運營過程中廢水不會對土壤造成不利影響。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要求。項目廠址選擇可行,水、氣、聲達標排放,固廢得到合理處置,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及環境風險能夠接受。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建議前提下,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參與方式、途徑、范圍、起止時間
(1)方式和途徑: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寶貴意見或建議,直接向酒泉市生態環境局、建設單位、評價機構反映或采用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寫附件2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發送給建設單位、環評單位。
(2)范圍:主要征求但不限于與項目相關的公眾(周圍居民、當地政府部門、專家學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五、建設單位情況: 玉門市鴻鵠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酒泉市酒泉循環經濟產業園
聯系人:燕飛
電話:15235419000
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蘭州潔華環境評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朱工 郵箱:3286655737@qq.com
電話:18693133571
七、查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途徑
(1)登錄本公示網站查閱電子版報告,具體見附件1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2)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查閱紙質版環評報告征求意見稿。
玉門市鴻鵠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