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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以下簡稱《公參辦法》)的規定,現對瓜州縣疏勒河、榆林河河道采砂規劃(2017-2025)(以下簡稱《規劃》)建設影響的公眾、關心《規劃》建設的公眾、專家、組織對《規劃》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起到預防、減輕或消除《規劃》建設對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的目的。
一、《規劃》概況
瓜州縣疏勒河、榆林河河道采砂規劃(2017-2025)(簡稱《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規定,對瓜州縣重點河道實地勘測后,瓜州縣的河道砂石資源主要分布在疏勒河干流支流河道以及榆林河;其他支流的山澗沖蝕河道砂資源相對較少,根據各河道的砂石儲存量及市場對砂石資源的需求??紤]到河道斷面的寬窄及河道防洪安會,保護水環境劃定河道可采區、禁采區和保留區。
1可采區劃定
疏勒河流域干支流、榆林河規劃5個區域為開采區,其中,疏勒河流域干支流4個,榆林河1個:
①疏勒河樁號154+600(雙塔灌區雙塔農場南段)~樁號164+600(小宛農場一隊路口)河段為開采區。
②三道溝河道樁號0+200(西干渠4#渡槽)~樁號2+200(三道溝輸水渠尾)河段為開采區。
③四道溝河道樁號0+200(西干渠5#渡槽)~樁號2+200河段為開采區。
④七道溝河道樁號0+200(西干渠10#、11#、12#渡槽)~樁號2+200河段為開采區。
⑤榆林河規劃可采區在水庫以下至榆林河水管所河段,面積為1.8km2。
2禁采區劃定
疏勒河流域在瓜州縣境內共劃定了8個禁采區:
1)樁號164+600(雙塔灌區小宛農場一隊)~樁號172+600(小宛農場場部)河段為禁采。河道生態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劃定為禁采區。
2)樁號172+600(小宛農場場部)~樁號201+600(四方墩鐵路大橋)河段為禁采。
3)五道溝河全段為禁采,樁號0+000(西干渠7#渡槽)~樁號35+000(橋灣)河道為禁采。河道狹窄,不利用開采,河岸為砂質土壤,防止河岸坍塌劃定為禁采區。
4)六道溝河全段為禁采,樁號0+000(西干渠8#、9#渡槽)~樁號45+000(橋灣)河道為禁采。河道狹窄,不利用開采,河岸為砂質土壤,防止河岸坍塌劃定為禁采區。
5)八道溝河全段為禁采,樁號0+000(西干渠13#、14#、15#渡槽)~樁號50+000(橋灣)河道為禁采。河道內沼澤地,按照生態保護修復的要求劃定為禁采區。
6)九道溝河全段為禁采,樁號0+000(西干渠16#渡槽)~樁號61+000(橋灣)河道為禁采。河道內沼澤地,按照生態保護修復的要求劃定為禁采區。
7)十道溝河全段為禁采,樁號0+000(西干渠17#渡槽)~樁號61+000(橋灣)河道為禁采。河道內沼澤地,按照生態保護修復的要求劃定為禁采區。
8)二道溝(枯溝河)全段為禁采,樁號0+000(西干渠3#渡槽)~樁號14+000(橋灣)河道為禁采。排洪河道擾動小,生態環境保護,防止水土流失劃定為禁采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榆林河在甘肅安西極寒荒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河段劃定為禁采區,共劃定了1個禁采區,將水庫至上游河段全部劃定禁采區范圍;另外,榆林河現行排水泄洪主要河道段、榆林河堤防前沿100m范圍內、老河床距農業區100m、過河電纜、光纜、橋梁兩側各200m范圍內均為禁采區;
3 保留區劃定
疏勒河干支流共規劃了1個區域為保留區,范圍為:昌馬灌區疏勒河沖積扇南緣(昌馬總干渠首)~昌馬大河與沖積扇北緣(西干渠1~25#排洪渡槽)之間的扇面。
二、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瓜州縣水務局
聯系地址:瓜州縣淵泉街76號
聯 系 人:紀主任
聯系電話:13993755686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蘭州潔華環境評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蘭州市中環廣場65號B座2804
聯 系 人:陳工
聯系電話:(0931)8826259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1.評價工作程序
接受環評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文件,研究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技術文件及其他文件→現狀調查、監測→現狀、預測評價→提出預防或減緩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征求公眾意見→報告書修改→環境影響報告書上報審批。
2.主要工作內容
通過對工程及周邊地區的環境現狀調查與監測,評價工程區域環境特征,分析建設項目施工期及運營期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預測分析項目存在的污染要素對環境可能構成的影響程度,提出減緩環境影響的有效措施,給出環境評價結論。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公眾提出意見應與環境保護相關,主要涉及對區域河道開發對當地經濟是否有促進作用、規劃區布局是否合理、區域開發對周邊環境影響程度、對區域開發環保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對當地環境質量影響看法、對區域開發的公眾參與意見(如反對請簡要說明理由)等,提出意見的公眾進行重點調查等。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向公示上述地址發送書信、電話、電郵等方式,也可通過公式鏈接下載填寫公眾意見表,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真實看法。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報告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