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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開始,只要在相關部門負責任人那里聽到“環評”兩個字,環評圈就炸開了鍋。就在上周末,一場風暴剛剛過去。現在的環評圈亂象頻出,究竟是誰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將環評產業推到風口浪尖上?”
1、環評變成現在這個樣子,責任到底在誰?
不可否認,環評隊伍也存在各種各樣問題。
環評作為一條產業鏈,各個環節都出現了問題,將環評的問題全部歸結為環評單位、環評隊伍的問題,并據此強化環評人員監管,不可能從從根本上改變環評存在的問題,也不利于環評事業健康發展。
在環評這條產業鏈上,環保部門、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各取所需。
環保部門利用環評審批攬權提高部門地位和利益,環評單位收人錢財替人消災,建設單位花錢買批文。
環評單位的角色最尷尬,兩頭討好兩頭受氣,報告通不過兩頭打板子,環保部門可以通報你整改你甚至端掉你的飯碗,建設單位埋怨你“關系”不夠硬,“騙人”的本領不高,沒有伺候好評估中心、專家和審批部門。
其實,大家心知肚明,環評報告只是一個各方博弈的工具,環保部批不批項目與環評報告質量沒有直接關系,內定通過的項目,評估中心甚至不用看現場,專家的任務是怎么樣幫環評單位改報告幫評估中心把項目說圓,專家很識趣很配合很和藹。內定不讓通過的報告,就召集幾個狠角大炮專家,批的狗血淋頭、一無是處,最后找幾個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理由否項目。環評單位沒領到批文領一個通報批評,建設單位不依不饒,不但不付尾款,而且必須繼續“編下去”。
環評異化成目前這個不倫不類的樣子,責任到底在誰?
環保部門既想利用環評審批攬權又不愿意承擔責任,包括審批責任和監管責任。
一方面,審批時附加許多不相干的前置審批,一是為了推卸審批責任降低審批風險,二是多管閑事攬權提高審批門檻。導致環評報告越來越厚越來越不像環評報告,把環保部門打造成一個超級部門,項目審批階段各方都得看環保部門臉色。
另一方面,以批代管,推卸監管責任,建設過程的變更、環保措施的落實沒有人去監管,竣工驗收走過場。
企業發生環境事故,要么是建設單位沒按環評落實措施,要么是環評報告質量問題,反正有替罪羔羊。環評單位最弱勢,環保部門打板子也順手,企業有地方政府罩著,環保部門也無計可施。所以環評單位成了主要的替罪羔羊。
被巡視組揪出了問題,他們不是真正想整改,而是制造話題,轉移焦點,很不幸的是環評單位,忙著被通報,被加強管理,被嫁禍委過承擔罪責。
環保部門應該認真反省,轉變思想觀念,改革環評機制。輕審批重監管,環評采用備案制,撤銷各級評估中心,嚴格管理所謂的專家們(胡言亂語、拿雙份咨詢費、賣數據資料很普遍)。
一是評估部門的責任、權利問題。個人淺見,評估部門的存在是要替審批部門解決環評報告的技術可行問題,但不時出現評估意見都出了,審批部門又來要求進行技術方面的修改,評估部門存在真的必要嘛?依法治國嘛,建議先為評估部門找點法律依據。
二是監管重心問題,前不久環保部發了個環評機構處理意見,令人不解的是所有出了問題的報告在程序上都是合法的,現在查出了各種問題,為什么就處理了環評單位呢?我讀書不多,固執的認為環評單位及其編制的報告都出問題了,以出問題的報告在整個環評過程中涉及的部門、人員及后果都人應該出問題了,放棄追究不符合系統原理和依法治國的原則吧。四家資質被取消了,但為何核發資質、日常管理的機構及相關人員一點責任都沒有呢?
當然,這是我們環評人的美好愿景,能輕易實現嗎?
2、環評要“變天”,是好是壞?
上周末的生態環境部部長的講話,明確表示了,環評產業要變,變是因為我們都感受到了環評產業的弊端。這次“改變”,明顯是要修正環評弊端所帶來的影響。該抓的權利牢牢抓在手里,該放的就徹底放手。可是改變總是在摸索中前行,究竟會對我們未來產生怎樣的影響,目前還不好說。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并不會影響我們環境影響評價師的考試。環評被取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現在我們能做的就是安心備考,然后靜待消息。